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0-03-23 17:0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习的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在总结集团试点开展过程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进一步推广并规范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

一、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均实施过程性考核。

二、课程考核要求

1. 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员工平时学习考核评价制度,员工修读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即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比不低于40%

2. 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力度,积极开展探究式、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混合式教学等,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 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除员工出勤考核外,每门课程应采取三种及以上过程性考核形式。

三、过程性考核形式

1. 员工出勤:要求尽量利用课堂考勤系统,课程考勤次数不少于5次。

2. 平时作业:要求作业布置适量,精心设计,及时批改、及时反馈,严把作业质量关,确保平时作业成绩的准确性。平时作业次数不少于3次。

3. 阶段性测验:包括期中考试、单元测验或随堂考试等。测验次数不少于2次。

4. 综合性大作业: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大作业。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综合性大作业可以采取课外阅读、专题学术论文、专题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5. 学习笔记:员工对课程讲授内容进行记录和整理,任课教师对员工的笔记进行批阅。

6. 课堂表现:组织员工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教师可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评定成绩。

7. 团队作业:将员工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由教师设定学习任务,小组成员通过互助合作来完成学习任务,最终由教师对每个学习小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总成绩评定。各小组再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自行评定每位成员的成绩。

8. 教学实践活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员工开展课内外实践活动,加深员工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可根据员工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知识掌握情况、知识运用程度及动手能力等进行成绩评定。

9. 其他形式: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行之有效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四、任课教师的职责

1. 课程组教师共同研究制定本门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时间进度,提出课程过程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要求、评分标准与评分权重。

2. 开课初期将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告知选课员工。

3. 按课程过程性考核要求布置考核内容,督促员工参与考核,并按时完成相关形式的考核。

4. 批改作业、组织专题讨论、组织教学实践、开展阶段性测验、查阅员工课堂笔记等,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成绩。

5. 课程结束后,教师按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计算员工修读该课程总成绩,按时提交成绩。

五、政策支持

实施过程性考核的优秀课程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六、相关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负责各门课程的跟踪检查和全面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对于过程性评价落实不到位的课程要及时督促整改。学期末将本单位课程过程性评价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反馈至教务处。

2. 教务处将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对课程过程性考核资料的批阅和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过程性评价落实不到位、评价不规范的课程督促整改或取消相关补贴。

3.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合理考核员工成绩,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促进员工自主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招生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2018]3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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